湘灵
白居易11岁时,因避家乡(河南新郑)战乱,随母将家迁至父亲白季庚任官所在地,徐州符离(今安徽省宿县境内)以后,与一个比他小4岁的邻居女子相识。她的名字叫湘灵,长得活泼可爱,还懂点音律,于是两人就成朝夕不离、青梅竹马的玩伴。
到白居易19岁、湘灵15岁时,情窦初开,两人便开始了初恋。白居易有一首题为《邻女》的诗,追叙了这件事:娉婷十五胜天仙,白日女亘娥旱地莲。何处闲教鹦鹉语?碧纱窗下绣床前。赞美湘灵的美丽和她悦耳的嗓音。
贞元十四年(708)白居易27岁的时候,为了家庭生活和自己的前程,他不得不离开符离去江南叔父处。一路上他写了三首怀念湘灵的诗。前两首分别是《寄湘灵》《寒闺夜》,第三首题为《长相思》: 九月西风兴。月冷霜华凝。思君秋夜长,一夜魂九升. 二月东风来,草拆花心开。思君春日迟,一日肠九回。妾住洛桥北,君住洛桥南。十五即相识,今年二十三。有如女萝草,生在松之侧。蔓短枝苦高,萦回上不得。人言人有愿,愿至天必成。愿作远方兽,步步比肩行。愿作深山木,枝枝连理生。最后一句枝枝连理生与《长恨歌》中的在天愿作比翼鸟,在地愿为连理枝不谋而合,由此我们不能不承认白居易写《长恨歌》是有丰富的感情基础的。可以清楚地看出,白居易与湘灵经过17年的相处和8年的相恋,感情已经很深了。离别后不但苦苦相思,而且已考虑过结婚问题。湘灵担心她家门第低(城市贫民),攀不上白居易(三代地方小吏)。最后表示了愿至天必成和步步比肩行的恳切愿望。
贞元十六年初,白居易29岁考上进士,回符离住了近10个月,恳切向母亲要求与湘灵结婚,但被门阀观念极重的母亲拒绝了。白居易怀着极其痛苦的心情离开了家,贞元二十年)秋,白居易在长安作了校书郎,需将家迁至长安,他回家再次苦求母亲允许他和湘灵结婚,但在儿女婚姻上权威至高的母亲,不但再次拒绝了他的要求,且在全家迁离时,不让他们见面。他们的婚姻无望了,但他们深厚的爱情并没从此结束。白居易以不与他人结婚惩罚母亲的错误,并三次写了怀念湘灵的诗:《冬至夜怀湘灵》、《感秋寄远》和《寄远》。白居易37岁时才在母亲以死相逼下,经人介绍与同僚杨汝士的妹妹结了婚,但直到元和七年还写诗思念湘灵。例如《夜雨》、《感镜》等。后来白居易蒙冤被贬江州途中,和杨夫人一起遇见了正在漂泊的湘灵父女,白居易与湘灵抱头痛哭了一场,并写下了题为《逢旧》的诗:我梳白发添新恨,君扫青娥减旧容。应被傍人怪惆怅,少年离别老相逢!这时白居易已经44岁,湘灵也40岁了,未结婚。这里白居易再次用了恨字! 笔者认为,此恨与《长恨歌》的恨不会毫无关系。
直到白居易53岁的时候,在杭州刺史任满回洛京途中,,看到变换旧村邻而湘灵已不知去向的时候,这段长达35年之久的恋爱悲剧才划上了句号。 这段爱情经历是过去了,但留给白居易的思考和伤感却是无穷无尽的。他悟出了男女追求理想的爱情天经地义,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加以阻挠都是十分错误的真理,成为他写《长恨歌》等诗作的认识基础和感情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