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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街,路过一卖烤番薯的摊子,烤炉里散发出诱人的香气,久久拽不动脚步。没有多思索,信手买了一个,边走边吃了起来。
小的时候,烤番薯是我最喜欢的零食之一,外公很疼我,每次出街,总是要买些零食回来。各种各样的东西。糖果,饼干,水果,最不能抗拒的是烤番薯。但是不常有机会吃到烤的番薯。
后来外公终于不再被批斗,闲置到了乡下继续当他的“牛鬼蛇神”。于我,却是段快乐的时光。外公三天两头的给我烤番薯。紫色的皮,剥开来,里面松软粉腻。现在回忆起来,还觉得那味道在口中回荡。
可惜现在的烤番薯吃在嘴里,总觉得没有小时侯的那般让人难忘。
鲁迅在《朝花夕拾》小引中就曾说到:“我有一时曾经屡次忆起儿时在故乡所吃的蔬果:菱角,罗汉豆,茭白,香瓜。凡这些都是极其鲜美可口的,都曾是使我思乡的盅惑。后来,我在久别之后尝到了,也不过如此,惟独记忆上,还有旧来的意味存留。”这种感觉或许不是每个人都有。小时侯尝过的味道的记忆,经这样久的时间的冲洗,有了变化总不是奇怪的事情。
钱钟书先生有一句更精辟,他说,烤番薯这东西,本来像中国谚语里的私情男女, ‘偷着不如偷不着’,香味比滋味好;你闻的时候,觉得非吃不可,真到嘴,也不过尔尔。
手中捧着番薯,回忆一下小时侯的味道,或者,就只是捧着,让那中香气在身边围绕,并不吃,心中也有一种幸福在胸中升腾。想起小时候,外公烤着,我吃着,外公在我的身边,默默看着,或者陪着一起吃,很是温暖。
是啊,外公给我的那段时光,番薯的味道不是偷情的回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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